1、凡符合接待范围的来柳公务人员,按照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归口,由四家秘书长审批; 2、由市领导出面陪同来柳领导的工作餐,陪餐人员由四家秘书长审批; 3、凡来柳的各级、各类宾客因特殊情况免收食宿费的,必须经市委、市政府秘书长批准; 4、来柳宾客需要赠送礼品的,必须经市委、市政府秘书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