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接待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2-04 17:31   

  柳州市接待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州市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情况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十二届党代会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建设“五美五好”柳州战略,打好“服务升级”战役,立足自身优势,扬长避短,强化制度建设,深挖服务内涵,不断提高公务接待水平。

  1、继续加强学习,提高队伍能力

      我办将继续把学习、教育、培训作为提高接待人员素质的根本措施,不断加强业务提升,抓好各项业务培训,努力将接待队伍打造成“学习型组织”,使接待人员知识结构逐渐向复合化、纵深化发展,增强全办人员的综合能力,更加高效、务实地完成接待任务。

  2、不断创新理念,保持接待活力

  一是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流程。以“宾客、领导满意”、热情与节俭并重为原则,控制接待费用,配套细节措施,把好每一道关,用好每一分钱,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二是继续抓好接待硬件、软件建设。在接待方案中加以创新,适时开发接待线路,指导帮助参观点提高讲解水平。挖掘接待内涵,充实接待内容,更好地体现我市的接待特色,准确地反映我市工业、历史、文化、旅游等发展情况。三是主动融入我市经济建设,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接待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使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明年我们加强内联外交,配合相关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接待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和谐接待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规则》、《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等,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手段,改进管理方法,使全办的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二是和谐外部关系,确保接待工作顺利开展。我办将恪守工作职责,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争取领导的重视信任;在指导督促酒店、景点等做好接待工作的同时,征询协作单位的意见,争取他们的配合;进一步融洽与全市各单位的关系,帮助、支持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凝聚各方力量,营造和谐接待的工作局面。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性质为参公事业单位,没有下属单位。内设综合科、接待一科、接待二科、财务科等4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4人,其中事业编制2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4人,其中事业在职22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24人,其中事业编制2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2人,其中事业在职22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接待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935.25万元,同比增加10.15万元,同比增长1.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5.25万元,同比增加10.15万元,同比增长1.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93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5%,同比增加23.51万元,同比增长9.67%;项目支出668.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5%,同比减少13.36万元,同比下降1.9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899.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6%,同比增加39.76万元,增长4.62%

  2)社会保障与就业类科目0.4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0.05%,同比减少31.28万元,下降98.64%

  3)医疗卫生类科目11.0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8%,同比减少0.17万元,下降1.51%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4.0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57%,同比增加1.84万元,增长8.2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6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5%,同比增加23.51万元,同比增长9.6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9.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同比增加25.46万元,同比增长15.5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2.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同比增加27.49万元,同比增长108.5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同比减少29.44万元,同比下降54.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68.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5%,同比减少13.36万元,同比下降1.9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7.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3%

  二、柳州市接待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93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61万元,项目支出668.6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01.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8.6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聘用人员工资、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办完成公务接待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41.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4.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办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26.7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75.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1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26.79万元,比2016年预算605.79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同比下降5%。增减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575.79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同比下降5%,减少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公务接待费按照每年约5%的比例递减(或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5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增减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51万元,与上年持平。根据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参公事业单位不编制公务用车预算,预算费用是保留公务接待中巴车辆,主要用于保障上级领导来柳视察、市委、市政府等四家班子领导开展各项检查、调研工作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7.24万元,增加0.24万元,增长3.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24万元,增加0.24万元,增长3.43%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7.2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7.2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为部门整体支出,金额935.25万元,占项目资金的100%(以财政批复的为准)。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实有固定资产344.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价值281.68万元,其他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电子显示屏、空调、办公桌椅等其他固定资产62.91万元。本单位没有房屋、专用设备等资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