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办值班工作管理,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联络畅通、信息畅通、政令畅通,保障正常公务接待以及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实行领导带班制。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领导带班及一名值班工作人员在岗值班;车队安排司机节假日待班。
2、综合科负责编制节假日值班安排表。
3、值班地点:本办值班室。
4、值班工作人员实行轮班制。
二、值班时间
节假日时间:8:00—12:00 15:00—18:00
三、值班职责
1、负责受理来电来函、公务接待、车辆派遣、文件查收等公务事项。遇重要情况,须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对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或边处理边报告,交班时重要事项,应向下一接班人员告知。
2、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防护检查工作。
3、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要求
1、严格服从值班安排,遵守值班有关规定,严禁擅离职守。
2、因工作需要需调整班次或由他人代班的,须报带班领导批准,并严格做好交接手续。
3、因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脱岗、误岗或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禁在值班期间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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